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来了!详细解释
2025-12-23 09:39
今天(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支持信用受损但主动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地重建信用。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个人逾期信息,若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已全额清偿逾期债务,信用金融信息主库将不再显示。其中:(一)个人在2025年11月30日(含)前已全额清偿逾期债务的,信用金融信息主库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显示相关逾期信息; (二)个人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已全额清偿逾期债务的,信用金融信息主库次月底前不再显示相关逾期信息。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不区分金融机构和业务类型之间的交易,也不限制交易数量。同时,政策强制执行“无需申请即可享受”。个人无需申请、竞选,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自动识别并统一处理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 《一次性信贷调整政策实施细则》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实施的一次性信贷调整政策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的tunts是什么?unin?符合哪些条件的逾期信息可能会受到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影响而无法显示?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主要有四个适用条件:适用事项仅限于金融信用信息主体数据库(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示的逾期信用个人信息;应用程序时间间隔要求逾期信息发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适用金额为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适用前提是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全额清偿逾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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